(精華版)
回顧與前瞻
~分享任職立院期間工作感受並藉因應國會改革,
淺述委員會兩個太陽的同酬不同工現象
戴文堅1050327
3月5日揮別公務生涯退休前夕於3月2日非常榮幸的接受 蘇院長親自頒贈「勳猷卓著」紀念獎牌,內心除了感謝也深覺抱欺!感恩 院長、秘書長等長官在上任如火如荼展開「國會改革」工程之際,親自首開先例頒予退休人員紀念獎牌,的確讓人耳目一新,更讓服務逾36年的我備感榮耀;而感到抱歉的是:因個人生涯規劃未能參與國會改革歷程,亦感遺憾!
筆者在第7屆結束前以迄第9屆伊始,計4年2個月又24天服務於國會的日子裡,何其有幸!恰巧2進2出「秘書處與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」從「簡任秘書」到「副處長」以至「專門委員」(退休前15天調任「參事」);在秘書處期間1室5科業務,泰半都是當年於地方工作時有所接觸,感覺親切熟悉,諸如:收發、檔案、研考、機要工作等,惟如:文牘、公關的國會外交是新鮮卻極具意義~在「文牘部分」接觸與學習了相關儀程而體認了生命的價值與意義;另在我國外交處境極為不利情勢下,國會外交工作建立了非正式的外交機制並發揮了促進國家與政府、人民間橋樑的交流模式,其實質效益不容小歔。本人在秘書處副處長任職期間多次陪同首長、委員接見外賓見證了上述成果。其中又以104年4月6日至9日陪同 王前院長旋風式展開日以繼夜的日本國會外交之旅,感受尤其良深。
而在「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」擔任「簡任秘書」及「專門委員」的日子裡,雖屬符合專業旨趣!然其工作性質、角色的扮演等迥異於行政機關的生態環境~對我而言:是需要重新適應的!而我亦轉換心境將此視為是一種學習與成長,因為它符合我長年在地方服務時與工作夥伴共勉的「要演什麼像什麼,好用的人正當紅的道理呢!」
;時至今日我仍以能有機會到國會淬鍊,增進視野、瞭解國是運作而感到驕傲不虛此行。在此,我也要分享在委員會的議事同仁們,個個各職所司、缺一不可;雖然其工作情境是嚴峻(肅),但號稱「血汗委員會」的衛環夥伴們每每仍然「使命必達」。
今日雖然已經離開職場,在此我要藉國會5法(「立法院組織法」、「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」、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」、「立法委員行為法」、「立法院議事規則」)等研議改革之際,針對立法院8個常設委員會的「專門委員」與「主任秘書」有關「同酬不同工」現象,略盡心意提供個人淺見如下(在此亦先聲明,相關意見之發抒謹係個人觀點無關好惡,耑以議事和諧順遂之制度面探討表述)~
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八條(專門委員)各委員會各置專門委員一人,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,擔任議案及人民請願書之研究編撰及草擬事項。第十九條(主任秘書)各委員會各置主任秘書一人,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,處理各委員會事務。惟就本人任職衛環委員會專門委員期間之實務分工,係負責一、本會議案及人民請願案審查工作之督核或撰擬審核,及列席院會提供相關資料及意見等事項。二、大事紀之審核及其中立法志之撰擬。三、議案黨團協商列席及綜合督導統籌。而主任秘書部分則係一、協助召集委員主持本會各種會議之議事進行。二、處理委員會事務及所屬員工業務之分配、指揮、督導及考核。三、所屬職員請假三日以內之核准。準此觀之(各委員會大同小異),原依各委員會組織法「專門委員」與「主任秘書」職務列等皆係簡任第12至第13職等,其薪資亦皆相同為800俸點且領有主管加給。雖其互為職務代理,然在請假、上簽等程序甚且在年度考績作業方面(104年度本人係經由主任秘書核送人事處彙辦)皆多係各行其事(即直接用印上陳);委員會間常有聽聞「主任秘書」與「專門委員」間因議事運作與法規解釋認定,生有見解不一發生齟齬、互別苗頭致會內氣氛尷尬情事。其中,由於主任秘書握有所屬員工考核職權,遂難免發生傾斜不對稱情事!有說是「歷史共業」,惟在在都突顯未來研議修正「各委員會組織法」時,允宜依事權統一作業原則,予以調整肆應,始有助於委員會順遂運作。
謹以上述隻字片語發抒我淺顯的國會工作之旅~所見所聞我思我行。感謝 蘇院長於百忙中親頒 勳猷卓著 獎牌
受贈後與 院長 林秘書長 王副秘書長合影留念
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全體工作夥伴合影留念
註:全文版 發布於 部落格:MarsDai.blogspot.co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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